出自清末近现代初祝廷华的《前韵赠唐君侣笙四首(其三)》
拼音和注音
shí nián fǎ jiè shěn qián jiǔ , gù è zhǎng cái yù rǔ chí 。
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十年:形容时间长久。《左传·僖公四年》:“一薰一蕕,十年尚犹有臭。”杨伯峻注:“十年,言其久也。”唐贾岛《剑客》诗:“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法界:佛教语。梵语dharma-dh?tu的意译。通常泛称各种事物的现象及其本质。
祝廷华
出身望族,十九岁中秀才,光绪廿八年中举,翌年登进士。选为吏部文选主事。目睹清廷腐败,以祖母病乞归。任江阴劝学所所长,致力于地方教育和实业事业。大力发展城乡教育。辛亥革命参加同盟会,任分部部长。民国十三年,发起成立陶社,刊印江上诗钞、先哲遗书二十馀种。为传承与发展文化作出了贡献。沦陷时期,日伪威胁利诱,主持维持会,均遭其严词拒绝。民国廿八年卒
原诗
十年法界沈潜久,故厄长才玉汝迟。
立马千军神不乱,铄金众口案难移。
思潮奔放终凭理,冤狱平反足解颐。
覆雨翻云任侪辈,断无黑白混淆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