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明黄省曾的《二陶赞二首(其一)》
拼音和注音
cì shǐ tán jūn , dào jì □ hòu 。
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刺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
黄省曾
不详
原诗
陶潜渊明,浔阳柴桑。宅有五柳,偃息北窗。
亲老家贫,自解祭酒。州辟主簿,躬耕不就。
刺史檀君,道济□候。梁肉之馈,麾而不受。
弦歌彭泽,耻彼折腰。归□来兮,我歌且谣。
故人延之,过必停车。留钱二万,悉送酒家。
琴无素弦,菊有黄华。义熙为文,年书晋氏。
永初以来,唯云甲子。至于元嘉,噫先生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