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宋方岳的《次韵郑佥判(其五)》
拼音和注音
fú shè dú róng táo lìng zuì , dì chéng nán zuò zi gōng shū 。
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方岳
方岳(1199~1262),南宋诗人、词人。字巨山,号秋崖。祁门(今属安徽)人。绍定五年(1232)进士,授淮东安抚司□官。淳□中,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后调知南康军。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被移治邵武军。后知袁州,因得罪权贵丁大全,被弹劾罢官。后复被起用知抚州,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
原诗
十亩山园赋遂初,左花右竹了无馀。
择阴老我自麋鹿,甘带何人不蝍蛆。
佛社独容陶令醉,帝城难作子公书。
行山且不携诗卷,只许鸱夷载后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