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宋苏辙的《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其二十六)野人庐》
拼音和注音
yě rén sān sì jiā , sāng má zú shēng yì 。
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三四:1.犹言再三再四。2.表示为数不多。
生意:富有生命力的气象;生机。
野人:1.居处村野的平民。2.称粗野无礼的人。3.未开化的蛮人。
四家:指四种为圣者所依止之处。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原诗
野人三四家,桑麻足生意。
试与叩柴荆,言辞应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