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号),保留市房产管理局,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将市房产管理局更名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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