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明张煌言的《马尔毓有从军之叹,戏成二律诒之(其二)》
拼音和注音
shǐ xìn wò lóng míng chū chù , cǎo lú xiān yǐ dìng sān fēn 。
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出处:〈动〉出仕和退隐。
草庐:茅屋。
卧龙:1.比喻隐居或未露头角的杰出人才。2.诸葛孔明者,卧龙也。3.形容山势绵延起伏。4.形容树木或树根盘曲之状。5.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三分:1.十分之三,表示一部分的意思。2.分裂为三。3.三分球。
已定:既定。一定。
张煌言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明史》有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原诗
北山何奈又移文,投笔雄情谁似君?
掉舌尚能高揖客,掀髯谁许薄参军!
尝秦白璧归何处?间楚黄金费几觔?
始信卧龙明出处,草庐先已定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