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需原则是美国行政审讯中行政法官如果有法律偏见就必须回避的原则例外。出于案件本身的需要,回避原则不得使行政机关内唯一有审讯权的行政法庭归于回避。这时,防止偏见的规则必须让位于必需的需要,个人权利应让位于行政机关代表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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