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淮安市机构改革方案》(苏委[2001]136号)和市委、市政府《淮安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淮发[2001]24号),保留市委组织部(挂“市委组织员办公室” 牌子),设立市委企业工委,与市委组织部合署办公,为市委工作机构。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版权所有©四级英语单词 网站地图 陇ICP备2023000160号-4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