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明董纪的《草堂杂兴十首(其七)》
拼音和注音
jià shàng fǎ shū jiān wèi jìn , àn xián zhū zǐ zá xún yáng 。
翻译及意思
词语释义
法书:法书fǎshū∶有高度艺术性的可以做为书法典范的字∶敬辞,称对方写的字
董纪
明字良史,后以字行,更字述夫。洪武(一三六八至一三九八)中任江西按察佥事。善草书。著西郊笑端集。《书史会要、大观录》
原诗
我亦西郊有草堂,时从野老话农桑。
匏瓜足食何忧馑,檿柘新栽莫漫伤。
架上法书兼魏晋,案閒诸子杂荀扬。
朝耕夜读吾儒事,可不焚膏继夕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