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评述
《句》是宋代诗人元绛的作品,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黄阁势连东凤阙,
紫枢光直右银台。
诗意:
这首诗词描绘了宏伟壮丽的皇宫景象,以黄阁、东凤阙、紫枢和银台等词语来描述皇宫中的建筑和景观。诗人以独特的形象和辞藻,展示了皇宫的雄伟和光辉。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对皇宫景象的描绘,呈现出宋代宫廷的豪华和庄严。黄阁、东凤阙、紫枢和银台都是皇宫中的重要建筑,它们象征着皇权和尊贵。诗中的"黄阁"和"东凤阙"连续延伸,形成了壮观的气势。"紫枢光直"和"右银台"的描绘,展示了皇宫中灿烂的光辉和华丽的景色。
这首诗词运用了形象生动的词语,营造出一种庄严肃穆的氛围。黄色和紫色是古代帝王的象征色彩,诗中的黄阁和紫枢表达了皇室的尊贵和权威。通过对建筑和光景的描写,诗人展示了皇宫的壮丽景观和皇权的威严。
整体而言,这首诗词展示了宋代皇宫的辉煌和庄严,通过对建筑和光景的描绘,传递了皇权的威严和尊贵。它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等级制度和皇权至高的价值观念,同时也展示了诗人对皇宫壮丽景象的赞美和景仰之情。
作者介绍
元绛的生平
从小聪颖好学,5岁时便能作诗,9岁时拜见荆南(今湖北省江陵)太守,太守试以三题,并将其文章呈进于朝。北宋天圣八年(1030年)进士及第。初授江宁推官,摄上元令(现均属江苏江宁)。当地有一豪强王豹子,欺男霸女横行乡里。元绛不惧豪绅,依法将其捕获,予以斩首。元绛善于断案,有一妇人状告邻居与其夫嗜酒争吵,乘黑入室砍断其夫脚。元绛见该妇哭而不哀,言其夜与夫同眠却衣裙无血污、该妇回去后与一僧私语谈笑。即令捕回妇、僧,审出实为奸情杀夫。百姓无不称颂。
宋朝时江宁县推官元绛(字厚之,谥章简)代理上元县时,有甲乙两县民酒醉后互殴,甲回到家中就醉卧在床,不料在半夜竟被人砍断双脚。甲妻指称凶手是乙,于是乙被逮捕入狱,不久甲因伤重不治而死。
但是元绛却对甲妻说:“乙已招供认罪,你就先回去料理你丈夫的后事吧!” 接着他暗中派吏卒尾随甲妻,暗中监视。果然发现一名僧人远远望见甲妻就迎了上来,低声谈论。元绛接获报告,立即派人逮捕甲妻,厉声质问。甲妻见形迹败露,只好一一从实招来。
事后有人请教元绛,元绛说:“我见甲妻虽哭但并不悲伤,再说与死者同睡一榻,为何身上竞没有沾上一滴血迹呢?所以我判断这其中必有奸情。”
安抚使范仲淹将其调任永新知县,后改任通州海门县(今江苏省启东东北)。该地民众多以贩盐为生,按律盐为官办,百姓贩盐犯法,制置使欲治盐贩罪。元绛认为该地产盐,并以此为生,超过规定存盐数,情有可原,宜略施惩戒放之。后升江西转运判官、知台州(今属浙江省),在台州任上,出库钱建房数千,安置遭大水灾而无家可归的流民,修城门,设水闸,以防洪涛。继调广东转运使,当时侬智高起兵反宋,他修治城廓、水寨25座,筹备军饷器械,因御敌有功,转为度支判官。
皇祐四年(1053年)为广东转运使,迁工部郎中,历两浙、河北转运使,召拜盐铁副使,擢天章阁待制、知福州,进龙图阁直学士,调广、越、荆南,熙宁年间,为翰林学士,拜三司使,后知开封府。熙宁八年(1075年)十二月,自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判太常寺兼群牧使、工部侍郎拜参知政事。元丰二年(1079年)五月,受耆宁(神宗子)事牵连,贬知亳州,改颖州。三年,加资政殿学士、知青州。四年,以太子太保致仕。卒后,赠太子少师,谥号“章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