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序
前三年,元微之为予编次文集而叙之。
凡五秩,每秩
十卷,迄长庆二年冬,号白氏长庆集。
尔来复有格诗、
律诗、碑、志、序、记、表、赞,以类相附,合为卷
轴,又从五十一以降,卷而第之。
是时大和二年秋,予春秋五十又七,目昏头白,衰也久矣,拙音狂句,亦已多矣。
由兹而后,宜其绝笔,若余习未尽,时时
一咏,亦不自知也。
因附前集报微之,故复序于卷首
云尔。
作品评述
共五级,每级
十卷,直到长庆二年冬,号白氏长庆集。
近来又有格诗、
律诗、碑、志、序、记、表、赞,以类相符合,合成卷
轴,又从五十一岁以下,卷,第的。
当时大和二年秋天,
我春秋五十又七,眼睛昏头白,衰了很久了,笨拙声音狂句,
也已经够多了。
由此而后来,他们应该停止写作,如果我习惯不尽,时时
一首诗,自己也不知道的。
并附前集报告微妙的,所以又排在卷首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