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确保法,全称《为维持和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员人才的特别措施法》。日本 1974 年 2 月制定。由目的、定义、优待措施、人事院的劝告 4 条组成。旨在对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员的工资待遇采取特别措施,以维持和提高学校教育质量。规定人事院必须就教职员的工资问题向国会及内阁提出必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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