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清末法部所属内部机构。设郎中三人, 员外郎五人(内宗室一缺), 主事四人。其职掌是,负责京外奏咨盗犯减等、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务,兼稽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的刑事、民事案件。下设奉天、吉江、山东、西蒙四科, 分掌各省刑名。1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版权所有©四级英语单词 网站地图 陇ICP备2023000160号-4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