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周,因持猎枪在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一带施工工地抢劫财物,于2009年11月20日被刑事拘留,并被关押在防城港市看守所。2010年1月6日凌晨4时许,在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时,乘看护人员不备,戴着脚镣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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