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中英会议藏印条款”、“藏印议订附约”、“藏印续约”。为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藏印条约》的附加条款。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93年12月5日清政府参将何长荣和英国政务司保尔(Alfred Wallis Paul,1847—1912)在大吉岭签订。共12款。主要内容:(1) 开放亚东为商埠,许英商自由贸易,准许英国派员驻扎;(2) 亚东自开放日起,五年内藏印贸易互不收税;(3) 限制中国西藏人民在哲孟雄(锡金地区)的传统游牧权利。
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或由网友提供,如有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处理!
版权所有©四级英语单词 网站地图 陇ICP备2023000160号-4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